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4294     * 贴子主题:位于即墨区这家食品公司被重罚

帅哥:Tily



积分:17970
注册:2017-02-03
沟通:
Post By:2023/3/12 13:56:02
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未经许可生产食品……
近日,网易青岛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青岛海之家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img]/tp/2023/0312/1356007840.jpg[/img]

平台显示,2022年10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对市北区宇阳超市经营的标称生产者名称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进行抽样检验。2022年11月27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2022年11月30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检查,上述不合格食用玉米淀粉(分装)是该单位生产经营,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6日,对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36.8元;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网易青岛查询发现,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北龙口社区东1080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福海。此前,该公司曾多次因抽检不合格的问题被处罚。目前在正常经营中。
另一家被处罚的食品公司,[b]青岛海之家食品有限公司[/b]则是涉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平台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6日下达处罚书:一、没收违法生产的佛跳墙40包、翅丝2包、淀粉14斤、盐8包、煮锅2个、不锈钢桶1个、托盘2个、盛汤容器3个;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陆拾伍元壹角(¥665.1元);三、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网易青岛查询发现,青岛海之家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蓝鳌路1086号院内3排2户。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姜正刚。目前在正常经营中。
[img]/tp/2017/0203/1648017890.jpg[/img]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0978 second(s)